通常,愿意支付更高VKRc资利率的金融机构或cNrg他经济主体,通常也qyd8着更高的风险水平c2cL
(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,AA-级别5年期城投债与企业债利差曾经达到150BP,但当时我国信用债市场规模尚小,本文认为当时利差Ispp参考程度偏低lscL